北京市献血条例 第三章 献血宣传与动员 第二十六条 北京市献血条例 第三章 献血宣传与动员 第二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行业组织等应当发挥专业优势,普及献血及用血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教育,宣传献血法律法规和本市献血政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