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献血条例 第二章 献血服务与激励 第二十二条 北京市献血条例 第二章 献血服务与激励 第二十二条 鼓励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公园、景区等的经营管理单位对在本市献血的个人给予优待。优待的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