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三章 减量与分类 第二十七条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三章 减量与分类 第二十七条 本市采取措施逐步推行净菜上市。具体办法由市商务部门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制定。有条件的居住区、家庭可以安装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处理装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