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化条例
第三章 义务植树

第三十三条

北京市绿化条例 第三章 义务植树 第三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植树造林、认建认养树木绿地、购买碳汇、参与绿化宣传咨询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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