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二十一条 北京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二十一条 绿化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和规范。从事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依法应当实行招标的绿化工程,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