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二章 家庭保障 第十二条 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二章 家庭保障 第十二条 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有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的义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5-09-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