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节水条例
第三章 全过程节水 · 第三节 用水过程节水
第三十五条
北京市节水条例 第三章 全过程节水 第三节 用水过程节水 第三十五条 园林绿化部门应当选择节水耐旱植物品种,优先使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逐步减少使用地下水、自来水。
园林绿化用水应当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不具备节水灌溉条件的,应当采取其他节水措施,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节水改造。造林项目抚育期满后,由水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算下达用水指标。
住宅小区、单位内部的景观用水禁止使用地下水、自来水。
园林绿化用水应当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不具备节水灌溉条件的,应当采取其他节水措施,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节水改造。造林项目抚育期满后,由水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算下达用水指标。
住宅小区、单位内部的景观用水禁止使用地下水、自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