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节水条例 第三章 全过程节水 · 第三节 用水过程节水 第三十四条 北京市节水条例 第三章 全过程节水 第三节 用水过程节水 第三十四条 种植业应当采取管道输水、渠道防渗、喷灌、微灌等先进的节水灌溉方式,提高用水效率;鼓励非食用农产品生产使用再生水;养殖业应当使用节水器具。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