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 第五章 社会治理 第三十四条 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 第五章 社会治理 第三十四条 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和保障社区服务站开展工作。社区服务站作为直接服务居民的专业服务机构,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开展社区公共服务、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等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