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 第三章 公共服务 第二十二条 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 第三章 公共服务 第二十二条 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辖区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向社会公布,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