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
第四章 城市管理

第二十四条

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 第四章 城市管理 第二十四条 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原则,将辖区合理划分为若干管理网格,实行网格化管理,确定管理网格区域内的服务事项和监管任务,建立健全采集信息、发现需求、排查隐患、处理问题等工作流程。
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辖区日常性服务管理的基础数据信息,做好基础数据的采集、更新、维护等管理工作,并将相关基础数据向市、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