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十二条 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十二条 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行政,推进辖区依法治理,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应当由其负责法制工作的相关机构承担。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