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
第三章 公共服务

第十四条

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 第三章 公共服务 第十四条 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辖区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和服务标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基层服务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