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
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条

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 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街道办事处财力保障机制,加大财力向街道办事处倾斜力度,增强街道办事处统筹发展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街道办事处履职所需经费和办公用房由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区人民政府应当适度提高街道办事处年度预算中机动经费比例,由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用于新增、临时、紧急项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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