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5-07-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