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 第三章 集体协商内容 第三十一条 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 第三章 集体协商内容 第三十一条 职工就业保障协商内容主要包括:(一)招收录用人员的程序;(二)裁减人员的条件和程序。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5-07-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