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六条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30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