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五条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五条 药品监督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监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