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2-04-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