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百二十三条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百二十三条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医疗器械的注册、备案,参照进口医疗器械办理。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1-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