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三章 医疗器械注册 · 第二节 临床评价 第四十条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三章 医疗器械注册 第二节 临床评价 第四十条 国家局器械审评中心对受理的临床试验申请进行审评。对临床试验申请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60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通过国家局器械审评中心网站通知申请人。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1-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