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章 生产质量管理

第三十三条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章 生产质量管理 第三十三条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记录管理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鼓励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管理。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2-03-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