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章 医疗器械生产 第三十三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章 医疗器械生产 第三十三条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应当对医疗器械的设计开发、生产设备条件、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放行、企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