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七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有关医疗器械广告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