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八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八条 国家建立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制度,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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