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章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

第十三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章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 第十三条 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对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依法承担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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