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四章 医疗器械经营与使用 第四十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四章 医疗器械经营与使用 第四十条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以及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