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2-03-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