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阳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南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