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南阳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生态文明建设应当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