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第二条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以下简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是指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天线、高频头、接收机及编码、解码器等设施。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