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印刷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印刷业经营者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讲求社会效益。禁止印刷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