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业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印刷业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依法设立的印刷企业,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80日内,到出版行政部门换领《印刷经营许可证》。依据本条例发放许可证,除按照法定标准收取成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