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章 经营安全

第三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章 经营安全 第三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二章关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12-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