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三章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程序

第八条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三章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程序 第八条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在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前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附具本办法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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