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融资促进

第三十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融资促进 第三十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加强中小企业上市资源培育和分类指导,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对进入拟上市企业资源库的上市后备企业和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依照规定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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