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融资促进

第三十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融资促进 第三十三条 支持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私募债券或者通过集合信托、融资租赁等方式进行融资。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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