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市场开拓

第二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市场开拓 第二十一条 对参加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应当降低政府采购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比例,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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