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规范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规范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会展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会展活动期间发生公共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的,举办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件性质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同时应当报告市会展业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机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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