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规范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规范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举办单位、场馆单位和会展服务单位收集参展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应当明示收集和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征得被收集者同意。 信息收集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不得超出被收集者同意的范围使用相关信息。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