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规范和管理 第三十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规范和管理 第三十二条 会展活动面向社会公众且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一千人以上,按照规定需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的,由举办单位自行组织或者聘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