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规定
未分类 · 第三章 投资开放和贸易便利化

第十七条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规定 未分类 第三章 投资开放和贸易便利化 第十七条 自贸试验区建立有利于社会组织参与口岸治理的管理规范和制度,海关、检验检疫部门按照国际通行规则,简化原产地申报、申领手续,试行采信具有资质社会组织的审计、认证或者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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