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