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纠纷解决保障措施

第六十九条

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纠纷解决保障措施 第六十九条 调解员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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