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纠纷解决保障措施 第七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纠纷解决保障措施 第七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宣传和普及工作,增进社会公众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理解。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