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 未分类 ·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