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
未分类 · 第二章 空间战略规划

第十六条

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二章 空间战略规划 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对空间战略规划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座谈会或者其他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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