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安全实施与监督

第二十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安全实施与监督 第二十八条 需要凭票入场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应当在现场配备专业验票人员和器材,保证人员正常流动入场,防止人流聚集。 对参与大型群众性活动人员携带物品有限制性要求的,承办者应当提前向公安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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