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学校用地保护规定 未分类 第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学校用地保护规定 未分类 第一条 为了保护学校用地,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遵循宪法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