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数据要素市场

第三十六条

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数据要素市场 第三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安全可信、包容创新、公平开放、监管有效的数据要素市场,探索建立数据确权、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解决等市场运营体系,促进数据要素依法有序流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全部法条